布艺之家讯:在海关按规定受理减免税项目登记备案或《征免税证明》申请期间货物到达进口口岸的,项目单位可以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办理货物验放手续。
海关经审核后出具《海关同意按减免税货物办理税款担保手续证明》,项目单位持海关签封的《担保证明》向进口地海关办理税款担保和货物验放手续。
《担保证明》自海关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项目单位需要延长税款担保期限的,应当在《担保证明》规定期限届满之日15天前向海关提出延长税款担保期限的申请,海关确认后出具延长担保期限的《海关同意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手续证明》,进口地海关凭《延期证明》按规定办理税款担保延期手续。
布艺之家是集布艺,窗帘布艺,布艺杆,窗帘制作的最新新闻资讯,布艺,窗帘布艺,布艺杆,窗帘制作各十大品牌的装修效果图和各类分类信息,敬请登陆布艺之家:http://chuanglian.jc68.com/